“也好。”
说起首饰……她来到这里的时候
上簪着一对东珠,耳上带着一对白玉耳坠,手腕子上也有个品色极好的
玉镯,要是长时间没有个进项,不如把首饰抵给李禹汌。
可惜这里连悬赏榜都没有,不然她还能接几个单子,去赚些银两补贴补贴。
内衣比肚兜要好用多了,起码活动的时候再也不需要用布条围起来,不然会乱晃。
在楼卿眼里,她是换衣服了啊,在保姆眼里,却十分无语。
别墅里面请的保姆也是华国人,她还以为楼卿是李禹汌的女朋友,虽然李禹汌特别花心,但从没有带女人来过经常住的家里,基本都是在酒店。
……
楼卿放下手中的书,慢慢走下楼。
要说打扮,楼卿其实也特别爱打扮,平日里闯
江湖,虽然不能穿的跟大家小姐似的,但也偏爱鲜丽的颜色和款式,可来到这里,目光一下改不过来,总觉得这里的衣服奇怪极了,她都不愿意穿那些
一大片肉的!
除了首饰,她
上确实还有件东西,是为了功法天魔策特意打造的武
,一点也不比姐姐那天外陨石所制的剑来得容易。
楼卿点点
。
她姐姐楼燕才真叫不爱打扮,衣裙偏爱淡色的,
上一年四季只簪着一支白玉簪,其他什么都没有。
“楼小姐,刚刚先生跟我说
上就回来了,你要不要去换个衣服。”
从寒潭中取出的五彩蚕丝变得透明,缠绕在手腕上无人能够察觉,却能在她手中化为杀人的利
,亦能布下重重陷阱,碰到的人,连怎么死的都不知
!
楼小姐长得那么漂亮,怎么就不知
打扮打扮呢?!
到了快要吃饭的时候,楼卿听见别墅外有人回来的声音,应该是李禹汌回来了,她得下楼看看。
会了才行,她不能一直依靠着恩人接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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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起码还打了一双耳
,带带金玉
的耳坠子。
取了金蛊蚕所吐的五彩蚕丝,浸泡在千年寒潭中九九八十一天,最后用内力
合,上万条蚕丝
为一
,足足十米。
楼卿为自己的武
取名为无血,因为杀人的时候,还没见血就死了,第二,蚕丝化为武
之后,万物不沾,不沾水亦不沾血。
她现在穿着一
棉麻的睡衣,也是长衣长
,除了脸和脖子,一点肉不漏,里面倒是穿了个新鲜玩意儿,叫内衣。
才来到这里不久,楼卿就已经喜欢上了这种
子!
所以保姆特别关注楼卿,要是楼卿真跟了李禹汌,以后就是女主人了。
虽然没有漏出来什么,但穿着睡衣总归不好,于是楼卿又换了一
长衣长
,衣服也是棉麻质地,而
子是这里独有的,叫牛仔
,特别方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