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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烈女怕缠郎

        王应龙把挑完刺的鱼片,放到一个小碗里,眼巴巴地看着他。周玖收下了这份好意,慢吞吞地吃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当然,我相信官家!”王应龙言之凿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要说前几年,那确实乱,淮水两岸,渔民都不敢出来打渔。现在已经好多了,虽然还没有恢复到羌人南下之前的盛景,但也是迟早的事。等我的小侄儿们长大了,大雍就还是从前的大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自家酿的米酒,醇得很,尝尝看。”王应龙抄起酒坛,刚歪了歪,又想起什么似的说,“有点凉,我先给你温一温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谢谢你喜欢我,把我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应龙洒然一笑:“我虽没读过什么书,却也知有个词叫‘一见如故’。我从前并不知自己会喜欢什么样的人,但见了阿九,便知了。原来,我喜欢阿九这样的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菜不合你口味么?我看你都没动过筷子。”王应龙倒了半碗温好的米酒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应龙的心也跟着勺子一颤,像被狸猫的爪子轻轻挠了挠。

        周玖正抱着手炉发呆,苍白的脸颊染上两分酡红,许是酒意上,一时有些恍惚,迟钝地抬起眼,哦了一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介意姑娘家受辱吗?”周玖压下嗓子里的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爱吃鱼,有刺。”周玖挑剔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帮你挑。”王应龙拿起勺子舀了半碗素菜,加了半碗汤,“你先吃。饿肚子的滋味可不舒服,你不好,更要对自己好一点,才不辜负这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排行第九,生母微贱,弱多病,情冷淡,不为帝喜,可有可无。十六岁就被丢出京城赶往偏远的封地,凑巧躲过一劫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坛米酒转眼就见底,王应龙吃饱喝足,把桌上收拾干净,出去好一阵子,不知从哪捣鼓来一个小盒子,兴冲冲地说:“看,枇杷膏,治咳嗽最用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周玖犹豫许久,脸慢慢地贴上他的腰腹,昏昏沉沉地闭上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世?”周玖低笑,“这世还不够乱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周玖慢慢端起瓷碗,如喝茶般一口一口地抿着,眸色晦暗,看不出喜怒。

        周玖怔了怔:“我们才刚刚认识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应龙打断他:“我相信她们都是很好的姑娘,但我已经心有所属了,再去娶人家,不是害了她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应龙大笑:“怎么可能?我一个白,哪有这福气?我虽未见过他,却见过这淮水两岸每一日的光景。如果没有官家,别说松江府,整个江南都会被铁蹄践踏,如同太原和京城一般。幸好有官家力挽狂澜,我们才能安稳地坐在这里喝酒。”他举起酒碗,遥遥地对着京城的方向敬了敬,一口干掉整碗酒。

        周玖竟无言以对,他内心涌起连自己都不知怎么形容的奇异情绪,使他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困了吗?吃一点枇杷膏,就去睡吧。等你睡醒,松江府就到了。”深色的膏盛在勺子里,小心翼翼地送至周玖边。苍白的迟疑地张开,咬住了勺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周玖揶揄:“你曾见过他?”

        周玖赞许地颔首:“我有几个姊妹,都是很好的姑娘,你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吗?”周玖不可置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可以抱你一下吗?”王应龙低望着他,双臂微微张开,及他的衣襟,没有更近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 许多人都对他好,内有太监女,外有丞相将军,他们忠诚可靠,像爱大雍那样爱他。但那不过是因为,他是当时唯一健存的皇族血脉,大雍唯一的希望,他们没有选择,为家国计,只能奉上全忠诚,全心全意侍奉于他。

,“倒一点就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周玖一手托腮,目不转睛地看他温酒。他长得高大英武,一站起来仿佛能够到船,眉目俊朗疏阔,事爽快但不笨拙,中有细。笑嘻嘻的殷勤样子并不显得轻浮,真诚而磊落,是个很好的结亲人选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应龙自然地摇了摇:“若非男儿无能,怎会连累妇孺遭劫?戎羌残暴,能活下来已经殊为不易,我等男儿有何资格瞧不起人家姑娘?”

        现在他的父亲和哥哥们都回来了,他又算什么东西呢?夏天的棉袄,冬天的扇子,多余至极。不走的话,难留在京城丢人现眼吗?

        周玖嘴微动,没有说话。王应龙便抱了上去,结结实实地把人搂在怀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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